协鑫集成(002506)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发行6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5,031.6427万元,股份总数与之相同[7][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16][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 - 有8种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7][68]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