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00092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4] 提名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7]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4]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8] - 审计部为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20]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评议,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2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1]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1] - 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