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5月30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五类[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7][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9]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9]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沟通要求 - 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高效沟通,设专人负责联系渠道[12] - 公司应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运维,利用公益平台开展活动[12]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2][13][15][18] 责任人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9] 禁止情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类情形[19] 员工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等素质技能[20][22] - 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2] 档案与培训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2]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2] 信息反馈 - 公司所属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须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22] 发言限制 - 未经授权和培训,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22]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海信家电(0009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