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2] - 使用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4]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8] - 超过募投项目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8] 协议相关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超募资金投资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违规认定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超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等且情节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度报告一并披露[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结论性意见[27] 资金管理 - 资金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