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发电气(3004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发电气凯发电气(SZ:300407)2025-06-03 19:16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并考评[7]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随时开[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 以现场会议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12] -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开会并决议,参会委员需签字[14]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4]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4] 其他规定 - 会议程序、表决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 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4] - 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4] 细则说明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