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发电气(3004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凯发电气凯发电气(SZ:300407)2025-06-03 19:16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