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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6007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广誉远广誉远(SH:600771)2025-06-03 1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特殊事项通知 - 董事会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5天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13]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需述职[18]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9]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8]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0]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时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