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5]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9]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9] 决议通过 - 发行优先股相关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等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38]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或按股东会决议注明时间就任[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7]
文投控股(600715)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