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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603098) - 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SH:603098)2025-06-04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9]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5] 专门委员会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披露[13]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2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