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603098) - 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森特士 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