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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603098) - 森特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SH:603098)2025-06-04 16: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时间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决策资料[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4] 投票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7] - 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总资产需特别决议[20] 后续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6] 决议效力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等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26]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规则抵触执行国家规定,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2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