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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SH:688500)2025-06-04 18: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3] - 董事会成员数量从5 - 19名调整为7名[26] 股份与股东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7,500,000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目前已发行股份数为74,274,51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 - 新疆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6,803,750股[6] - 新疆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27,500股[6] - 上海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持股6,693,750股[6] - 湖南文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375,000股[6] - 旅游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5,000股[6]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等情形除外[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9]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多项方案[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2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2]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37]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1] - 修订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0项[1] - 制定制度包括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6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