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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SH:688500)2025-06-04 18:4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7]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不受限[11]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2]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审议 - 交易六项标准之一且非股东会审批范围需董事会审议,含占比10%等[18] - 日常经营交易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含占比50%且超1亿元等[20] - 对外担保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议[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审议[21] 会议举行 - 须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会议表决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另有要求[2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30] 决议落实 - 由总经理落实并汇报执行情况[34]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责任[35]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含时间、地点等内容[3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9] - 秘书和记录人签字[38] 决议公告 - 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38] 档案保存 - 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39] 闭会职权 - 董事长和总经理按章程行使职权[41] 规则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43] - 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4][4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