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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SH:688500)2025-06-04 18:46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1][12]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会作出决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全现金出资且按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3]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0] 董事会股东会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2]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35]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上市公司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40]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42]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担保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43] 豁免披露情形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9] 关联董事股东定义 - 关联董事指为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之一的董事[45] - 关联股东指为交易对方等七种情形之一的股东[47]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9]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制定并生效,修改时亦同[5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5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新规定不一致时以新规定为准[51]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制度文件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