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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南电子东南电子(SZ:301359)2025-06-04 18:3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委员会[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上下半年各1次[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6] - 变更定期会议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7] - 提议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长10日内召集[7][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提前一日送达委托书[11] 决议形成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无关联董事出席过半数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9] - 决议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信息应及时披露公告并保密[28] - 会议可全程录音、录像[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记录会议[24] - 决议由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授权事项分别由董事长和全体董事监督[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