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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东南电子东南电子(SZ:301359)2025-06-04 18:36

股东权益与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4] 投票规则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股份数×待选独立董事人数[8]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股份数×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8] - 所投类别董事选票数和人数不得超限额,否则选票弃权[8][9] 当选条件与补选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0] - 当选人数不足时,可能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