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回购与变动 - 2021 - 2022年公司用5000 - 10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2920036股,占当时总股本1.4367%[6] - 2024 - 2025年公司用3000 - 5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3902780股,占当时总股本1.9203%[7] - 2024年7月4日3474500股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8] - 2025年4月15日1542816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9] - 截至申请日公司回购专户存放已回购股份1805500股[9] 业绩与分红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2417452.39元[10]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11] - 以199893684股为基数计算派发现金股利39978736.80元(含税)[11] - 现金股利占2024年净利润比例为76.27%[12] 除权除息 - 2025年5月16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12元/股[14]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80元/股[14]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99,893,684,总股本为201,699,184[14]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82元/股[14] -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8018元/股[14]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153%[14] 分红合规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15]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17] -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18] -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