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6]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披露进展[7] - 股份变动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公告[7]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8] 交易禁止期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