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后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后披露[17]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17] 审议程序与回避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公告内容以规定格式为准[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3]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金额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 协议至少包括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4] 豁免情况 - 参与公开招标等特定交易、获赠资产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一方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5]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及时通知公司关联人情况[25] - 制度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