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特定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2]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会[5] 特殊情况处理 - 资助持股超50%且无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部分审批规定可免[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7]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资助应公告事项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 职责分工 - 财务部和证券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13] - 财务部负责办理资助手续、跟踪监督及制定补救措施[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