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 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5] - 披露重大事项时,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12][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1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1] 特殊情况说明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8]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进展或变化也需及时披露[29][32] - 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33]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0]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30] 交易披露及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除披露外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4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后披露[4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再担保需相关审议[44]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披露[4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应披露[48] -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3 - 5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51]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披露核查公告[51] - 媒体传闻影响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公司应核实披露或澄清[5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关注[5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需披露[5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低于3000万元需披露(特定情况除外)[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58]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披露[59]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部门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核查签发、董事会秘书向指定媒体发布[64][65] - 董事、高管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6]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67]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6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69]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70]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76]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78]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8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8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主体有信息披露配合义务[92]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和流转保密制度[90][93]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95]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9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相关制度[100][10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公司处分及要求赔偿[102]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处罚并报告[104]
友讯达(3005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