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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3005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友讯达友讯达(SZ:300514)2025-06-04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决议撤销与监管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1]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2]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