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300514)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6月)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有重大表决权影响的股东[2]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承诺不滥用控制权[9][11] - 控股股东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应办产权变更手续[12]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等[5] 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6]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报需对关联方占资情况出专项说明[7]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可要求赔偿追责[14] - 董事协助关联方侵占财产,董事会可处分责任人[14]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可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