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设立,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5196[9]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2] - 激励对象共计109人,占2024年末公司员工总数2642人的比例不超过4.13%[16] -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益数量为6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824.2781万股的1.18%[20] - 有效期内权益数量合计1066.07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小计10.17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7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6] - 其他员工(105人)获授589.83万股,占授予总数的98.3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6%[26]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6元/股[3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6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3亿元[44]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4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44]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2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4.0亿元[44] 激励计划执行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应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程序,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3] 激励计划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时,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60][6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及时公告,律师出具专业意见,特殊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8] 激励计划终止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8] - 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96]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97] - 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98]
华通线缆(605196)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