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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SH:600906)2025-06-05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8] 会议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股东权利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4]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28]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9]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20年[33][3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