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601939) - 建设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06-05 17:45

财务预算与审计 - 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总量安排170亿元,较上年下降10亿元[14] - 2025年拟聘用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40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60万元[17] - 2025年建议安排1.37亿元捐赠授权额度,额度内不超800万元单项捐赠由高级管理层审批[19] 人员提名 - 提名张金良先生连任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202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22] - 提名李璐女士连任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202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7][28] - 提名辛晓岱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金监总局核准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32] - 提名窦洪权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金监总局核准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36] 规则修订 - 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按要求修订[38] - 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修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按要求修订[41] - 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按要求修订[43]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不再设立监事会,自章程修订案获金监总局核准生效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相关文件废止,现任监事不再任职,2025年4月29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6][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49]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44477[49]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邮政编码100033,电话号码(86 - 10)67597114,传真号码(86 - 10)66212862[50] 股份相关 - 经批准和股东大会同意,银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50,010,977,486股[56]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942.3025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7.69%[57] - 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557.80727486亿股[57] - 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为461.8706988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8.47%[57] - 境内上市股份为95.93657606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84%[57] - 公司有优先股6亿股[58] 股东与股权管理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银行发行在外股份总数5%以上,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69]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银行发行在外股份总数1%以上、5%以下,银行应在取得相应股份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69]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银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告并通知银行公告,此期限内不得再买卖银行股份[69] 党组织与经营管理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设立党组织,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促落实的领导作用[52] - 党委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银行贯彻执行,落实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91] - 党委加强选人用人工作领导把关,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91] - 党委研究银行重大事项并提意见建议,指导推动高级管理层落实决策[91]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决定[9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93] - 年度股东会会议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特殊情况延期需向相关机构报告并公告[97] - 发生特定情况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少于规定的三分之二或法定最低人数、银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9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至任期届满当年的股东年会之日止,可连选连任[147][14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二至十七名董事组成[173] - 董事会成员中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四分之一,不多于三分之一[17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73]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应为非执行董事[17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175] -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175] - 董事会确定银行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175] - 董事会决定银行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风险资本分配方案[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