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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688585) - 上纬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纬新材上纬新材(SH:688585)2025-06-05 17: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2]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文字修改,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定义等[4][5]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普通股36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3,361,72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及持股比例限制[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人员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7]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诉讼,紧急时可自己名义诉讼[9]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反馈和发出通知[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股东会决议与投票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提名权与累积投票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享有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权[18] - 现任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19]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9] 董事任职限制与职责 - 多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等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2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21][22]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33]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或股份[34] - 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37]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除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无实质性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6][37][38] -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制定《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