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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688585) - 上纬新材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上纬新材上纬新材(SH:688585)2025-06-05 17:46

投资额度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以低者为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以低者为准,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7] - 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大会审议[7] - 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金融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大会审议[7] 额度使用与检查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检查并出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10] 交易原则与资金规定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和有效原则[5] - 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5] - 子公司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不得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3] 紧急情况处理与披露 - 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紧急事件等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汇报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14] - 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4] 交易操作与风险控制 - 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资金调拨须按审批流程执行[14] - 证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在规定额度内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放大投资规模[14] - 公司内部制定证券投资止损机制控制风险[15]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仅限公司自有资金[15] - 禁止投资ST股票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15] - 证券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重大变化时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报告[15] 业务披露规则 - 公司开展业务应按相关监管规则进行披露[17]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