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泰(0022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依法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重大信息的行为。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进行认定。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 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