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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600938)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6-05 20:47

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或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6] - 董事会可在适当时请求召开[7] - 公司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6] - 股东周年大会需提前21天发通知,其他提前14天[11] - 通知时间少于规定,股东周年大会需所有有权股东同意,其他需95%多数股东同意[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或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天书面提临时提案[9] 法定人数与延期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出席并有权表决的股东[14] - 若指定时间后30分钟内未达法定人数,按股东要求召开的会议解散,其他延期[14] 表决方式 - 一般以投票表决,主席可允许程序或行政事宜举手表决[18] - 举手与投票结果不同时,主席须要求投票表决[18] - 决议案一般过半数通过,修改章程等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未实时投票须在要求日期后30天内进行[20] 代表委任与撤销 - 委任代表文书需会前48小时送交指定地点,12个月后失效[27] - 撤销委任代表需书面通知并在特定时间送交指定地点[28] 其他 - 股东有权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及投票,代表无须为股东[26] - 书面决议经有权股东签署与大会决议同样有效[23] - 投票相等时主席有权投第二票或决定票[22] - 选举主席或会议延期投票须随即进行[23] - 有权登记股东需会前48小时让董事会相信其投票权利[27]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记载相关内容,秘书和主席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1][32] - 规则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