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7] - 选举或聘任前10天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建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