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策主体及职责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报酬[8]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8] - 公司办公会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方案[9] -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改革改制中职工整体劳动关系变更等原则方案[10] - 党委会研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公司中层正职人员兼职[6] - 党委会对股东会、董事会拟决定事项中重大问题讨论研究[6] “三重一大”决策原则与程序 - “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3] - “三重一大”决策坚持依法、规范、民主、科学原则[3] - “三重一大”按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形式进行[4] -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含会前、会中、会后及调查研究等环节[14] - “三重一大”提交会议决策前职能部门制定详实议案并经审核确认[14] -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全面分析评判并形成议案[15] - 重大项目投资事项初审后提交咨询评估机构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15] “三重一大”会议相关规定 - “三重一大”职工代表大会决策事项有关情况提前7日印发给职工代表[15] - 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应对人员出席方可召开[15] - “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临时动议需动议人书面陈述理由,过半数人员不同意则不讨论[19] 决策责任与记录 - 集体决策违规造成损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担相应责任,异议成员免究[21] - “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形成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16] 主要责任人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为党委会、董事会、公司办公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责任人[24]
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