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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16: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6] - 董事会秘书具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7] 培训要求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14]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1次后续培训[14]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10]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等事务[11] 人员配置与支持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2] - 设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6] - 公司应提供便利条件支持董事会秘书工作[20] 董事会秘书处相关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6] - 工作人员需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经验等[16] - 协助筹备会议、组织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16] 财务报告报送 - 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处报送财务会计报告[17]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