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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16:4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公司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规定,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聘职责分配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