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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16:46

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不含)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3] - 参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下的公司[3] 人员委派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应由公司委派人选担任[6] -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过半数[6] 会议流程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三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会议议题及资料提交公司股权管理部门[11] - 公司股权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呈送股东代表、董事、监事[11]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三会正式形成决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文件资料报送公司股权管理部门存档[11] 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于次年3月31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2] - 每年一季度、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半年度结束后20天内,提供季度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全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14] 报表时间 - 控股子公司月度终了7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季度终了10日内上报更多报表及说明[17] - 半年度报表于每年7月15日前送达,年度报表于次年1月31日前送达[17] 决策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活动达到一定金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1]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报公司决策[24] - 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需报公司决策[26]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公司决策[27] - 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事项需报公司[27]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30]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按公司制度要求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重大信息[39]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保证向公司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1] 审计工作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需配合完成合并报表外部审计及公司内部或外聘审计[32] - 公司审计管理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审计工作[33] - 审计工作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内控、财务收支等情况[33]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调离时需进行离任审计[34] - 被审计当事人需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确认[34]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审计工作[3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5]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 原《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