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过半数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过半数通过报董事会[1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报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10] 考评流程 - 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2] 其他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