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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16:4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 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二 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