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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连云港连云港(SH:601008)2025-06-06 16:46

捐赠方式与财产 - 公司对外捐赠限于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三种方式[3]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为现金和实物资产,部分特定财产不得用于捐赠[4] 捐赠限制 - 不得向内部职工及有控制或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捐赠[5] - 亏损或捐赠会致亏损、影响生产经营时不得对外捐赠[5] 审批流程 - 单笔且12个月内累计捐赠未超30万元,由办公会审议报董事长批准[7] - 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超3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7] - 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超300万元,由股东会批准[7] 方案与披露 - 捐赠方案由党委工作部提出,子公司需先经董事会审议并上报[7] - 单笔及12个月累计捐赠达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11] 存档管理 - 已批准捐赠由党委工作部建台账存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