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的职责,保 证经理层人员高效、协调、规范的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江苏连云港港 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经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聘任为公司经理层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