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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盛集团(603558) - 健盛集团章程
健盛集团健盛集团(SH:603558)2025-06-06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3,183,149元,股份总数为353,183,149股[10][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茂义、胡天兴、姜风、李卫平、周水英分别持股80%、7%、5%、5%、3%[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2]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0][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4][3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0] - 部分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考虑召开临时股东会[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1]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20%向股东分配股利[13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15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1][163][165] 章程相关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8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