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稿)
锦江旅游锦江旅游(SH:900929)2025-06-06 18: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无异议应10日内召集审议提议[9]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出[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4] 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董事原则亲自出席,委托有规则且每人接受不超2名[20] - 出席次数少于三分之二,审计与风控委审议履职情况[20] 提案审议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23] - 未在通知中的提案,需全体过半同意才可表决[23] - 审议通过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同意,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过半出席,决议过半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9] - 闭会期间,董事长可决定低于净资产10%的资金等运用[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过半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现场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出席董事签字[37]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则办理,公告前保密[41]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42]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43][44]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旧规则废止[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