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锦江旅游锦江旅游(SH:900929)2025-06-06 18: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信息披露方式与范围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4]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2] - 招股说明书等引用保荐人等意见应确保内容一致[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时责任人应及时报告[14] - 公司应在特定情形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6]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情况和影响[17]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 公司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19] - 公司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19]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通报或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临时报告[22] - 特定股东发生事件应告知公司董事会[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8] 直通披露时段 - 公司直通披露可在4个时段发布文件[35]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0]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2] - 拟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2]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2] 其他管理事项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32]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31] - 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31] - 公司和其他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43] 责任承担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45] - 因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46] - 公司等违反制度,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46] 时间定义与制度废止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9] - 2007年6月27日公司制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