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88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1991年在深交所上市[10] - 1993年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4500万股,同年在深交所上市[10] - 2014年13.15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介绍方式在港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31亿元,股份总数为11.93亿股,其中内资股9.72亿股,H股2.21亿股[13][2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36] 股东权利 - 符合规定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人员诉讼[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0][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78]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名单由上届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84]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可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外资股股利外汇折算率按股东会决议日后首个工作日央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基准价计算[150]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政策调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16][1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59][162]
万科A(000002)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