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对汇隆新材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21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50,933,3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