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2,421,386元[2]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8]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依法提供[6] -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否则担责[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3] - 董事会可决定投资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的投资方案[42] - 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方案[42]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资金不得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20%[4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5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5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58]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0]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55]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55]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5]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9]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报纸公告[6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69] 其他 - 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若干名[3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1]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32]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73]
安阳钢铁(600569)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