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上市 - 2001年7月13日获批发行2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0日在上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72,421,386元,股份总数相同,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8] - 1993年11月成立时总股本109,549万股,向发起人发行89,549万股,占比81.74%[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0]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一般由5至9人组成[5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9][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安阳钢铁(600569)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