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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002663)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普邦股份普邦股份(SZ:002663)2025-06-06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3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23348902亿元人民币[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涂善忠认购600万股,持股比例50%[20] - 发起人黄庆和认购420万股,持股比例35%[20] - 发起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60万股,持股比例5%[20] - 发起人何宇飞认购48万股,持股比例4%[20] - 发起人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36万股,持股比例3%[20] - 发起人钟良认购24万股,持股比例2%[20] - 发起人黄建平认购12万股,持股比例1%[2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30]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4]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77]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80]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