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3002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议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内审部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根据内审部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董事会[12] - 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履行六项主要职责[13] 内审部职责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七项财务资料[1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 - 公司根据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4] - 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9] - 发现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3] - 会议记录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不少于10年[25]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