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06-06 20:03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 任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