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0026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