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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06-06 20:0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19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