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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0026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克明食品克明食品(SZ:002661)2025-06-06 20:0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等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情况除外[10] 关联交易计算与审议程序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1] 关联交易审查与表决 - 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计算其有表决权股份数[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1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与记录 -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披露关联交易应包含交易概述、关联关系等多方面内容[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7]